《报到证》办理须知

2016年9月26日   点击人次: 4753   

一、《报到证》初次办理手续

 

适用对象】:湖南省内高校毕业、从未办理过《报到证》且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办理步骤】:

1、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本人书写《回原籍申请书》);

2、到毕业所在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开具《介绍信》;

3、本人持《就业协议书》(或《回原籍申请书》)、《介绍信》和《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在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注意事项】: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

 

 

 

二、《报到证》调整改办手续

 

适用对象】:择业期内湖南省内高校毕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因故不到该《报到证》开注单位报到、申请改办到新单位的毕业生。(改办只能办理一次。)

办理步骤】:

1、到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与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

3、到毕业所在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开具并审签《改派申请表》,《介绍信》;

4、持《证明》、《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接收函》)、《介绍信》、《改派申请表》和《毕业证书》、原《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在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注意事项】:

1、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户口、档案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可免学校《介绍信》及《改派申请表》。

2、如原《报到证》是开回生源地择业的,请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以代替上述第1条要求的材料


 

 

三、《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适用对象】:湖南省内高校毕业、《报到证》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遗失的毕业生。(自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遗失不予补办,由省级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遗失证明》代替执行《报到证》的功能。)。

办理步骤】:

1、1、 1、登报:到公开发行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报到证》作废,获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2、审核:持本人书写的《补办报到证申请书》、刊登《遗失申明》的报纸到毕业所在学校的就业工作部门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开具《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

3、补办:持《补办报到证证明》(或《介绍信》)、登有《遗失申明》的报纸、《毕业证书》 和身份证原件在我中心业务大厅补办新《报到证》(或《遗失证明》)。

 

注意事项】:

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