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关于宿松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2人的公告

信息来源:事业单位招考      发布时间:2025-7-14      点击人次:92

宿松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系县资规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县资规局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自收自支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到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共2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供给。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选调对象

县资规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自收自支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勤奋敬业,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5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笔试成绩要求最低4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未经编制所在单位同意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人员有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健康检查、考察、公示、正式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宿松县资规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71?type=4&action=list)发布公告。此后有关选调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资规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71?type=4&action=list)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由个人申请,并经编制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名资格由县资规局审定。

2.报名时间地点:本次报名时间为2天,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在县资规局505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联系人:吴永纯,联系电话;138****3628、0556-7819610。

3.有关要求:报名者可登录上述网站下载并填写《宿松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携带打印的《报名表》到县资规局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准备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需本人粘贴);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提交《报名表》时,需在备注栏内手写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报考信息资料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并签名)。

4.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工作由县资规局负责。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宿松县资规局信息公开网公布。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5.准考证领取:本次准考证领取时间为1天,2025年7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准考证在县资规局505办公室人事教育股领取。

(三)笔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试卷满分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和涉及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宿松县资规局信息公开网公布。

5.确定健康检查、考察对象原则:根据选调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的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健康检查、考察对象。若出现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依次排序:(1)学历(全日制)高者优先;(2)参加工作时间早的优先;(3)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者优先。

(四)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由县资规局商体检医院确定,参检人员应达到健康检查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资规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考察座谈、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勤勉敬业进行全面考察。对健康检查、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相同时,按照本公告中健康检查、考察对象原则依次递补)。

(六)选调人员公示和调动

根据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县资规局党组集体研究并报相关部门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宿松县资规局信息公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照新聘岗位等级兑现工资待遇,若因岗位等级变化影响工资待遇的,概由被选调本人负责。


六、选调工作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县人社局、县资规局联合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选调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将依据相关纪律和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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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宿松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关于宿松县土地房屋征收管理中心选调工作人员2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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